群立法律事務所 -- 【關於進不進入催眠這件事】-丁玉雯催眠師
正在加載......
群立法律事務所 回首頁 關於群立 專業團隊 服務項目 群立新知 聯絡我們
群立法律事務所
X
 
會員帳號 :
會員密碼 :
忘記密碼  加入會員
分類清單
 
付款機制
Payment Methods
paypat mastercard visa

【關於進不進入催眠這件事】-丁玉雯催眠師    首頁 > 群立新知 | JOURNALS > 109年12月刊

【關於進不進入催眠這件事】

作者:丁玉雯催眠師 109/11/19發表於#暖聆癒專欄

「催眠師沒有失敗的」書上寫的。

催眠師主要在於引導,讓個案能夠透過引導專注在自我意識。

那麼個案選擇不要接受催眠師引導,而未進入催眠狀態,或者選擇接受引導進入催眠狀態,都在於個案的”自我決定”。

再者,個案選擇接受引導,是否都能進入催眠狀態,以及會進入何種意識狀態,也取決於個案自己本身的身體跟精神狀態,例如個案拒絕回憶過往,恐是有年齡創傷,或者躺下催眠後,身體一直疼痛翻覆,無法專注引導、無法放鬆等等。也就是說,即便個案願意催眠,還是有各種個案自己的干擾因素存在。

當個案有辦法專注在自我意識時,自我意識就會發揮既有的能力,穿越時空、上山下海全然難不倒。

所以催眠師沒有失敗的,在於個案接不接受引導、聽得舒服不舒服而已。當然一場讓全數人都進入到潛意識對話的成就,還是很令催眠師開心。

 


討論區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56號6樓之1 TEL:(+886-7)222-2833(高雄所代表號) FAX:請加LINE:0936-265870 行動:(+886)936-265-870(事務所)
                                                     
e_mail E-MAIL: legaltrust.lawfirm@gmail.com (高雄) Copyright © 2015 群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所營業時間:周一至周五09:00~17:00 (中午12:30~13:30休息) / 周六、周日 僅接受事先預約

 

back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