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的重點】 作者:丁玉雯律師 110/1/05發表於#群立專欄 法律研究是風險規劃的重點工作,可以協助當事人將案件敗訴的風險評估及降低,通常課程學習裡,這是最重要的一點。 法律研究也關係著研究者涉略的深度及廣度,從構成要件或是法律要件而言,特定後的處理往往是容易的,但要特定那些主張,則需要花功夫及經驗。 法律研究之後,就是針對要件的舉證責任去分析,「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也是這個道理的延伸。 看同仁的法律研究,其實是一個修行的過程,怎樣忍住大悲大氣在那個經常失守的moment。大部分的法律研究淪為幫對方整理證據,但完全未思索自己的下一步。還有,既然法律研究後是要給別人看的,那得要用別人看得輕鬆、看得懂的文字吧!混亂、雜沓、冗長不知所云的不說,還有來心智圖的….,當我是七一七一七一機構。 對照著法庭上主事者在幫當事人聚焦,為何也總是臨界在情緒失守的moment,胡說八道、顧左右言他、不知所云、來發洩情緒的…等等………,修行的路一樣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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