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群立法律事務所法務長 熊尚毅 2022/01/20
車輛因車禍受損害除了可以請求維修費用外,還有什麼損害可以主張賠償?
這邊先引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128號民事判決理由:「又按損害賠償之目的在於填補所生之損害,其應回復者,係應有之狀態,自應將損害事故發生後之變動狀況考慮在內。故於物被毀損時,被害人除得請求賠償修復費用外,就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值,於超過修復費用之差額範圍內,仍得請求賠償(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746號民事判決)。
是以,於物被毀損時,被害人除得請求修補或賠償修復費用,以填補技術性貶值之損失而回復物之物理性原狀外,就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交易價值,亦得請求賠償,以填補交易性貶值損失而回復物之價值性原狀。況車輛被毀損時縱經修復完成,惟在交易市場上通常被歸類為,『事故車』,而為一般人不樂意購買,是與市場上同款未曾發生事故之車輛相較,其交易價額難免有所落差,被害人因而受有事故車輛交易價值貶損之損失,是被害人如能證明其車輛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超過必要修護費用時,就其差額自得請求賠償。」
用白話文簡單的說就是,你的車被撞了之後就變成事故車,就算是修好了,賣的價格也與原先沒有被撞前的售價還要低,也就是貶值啦!對於減少的金額,可以向肇事應負責的這方一併請求賠償。
行車安全最重要,但若是運氣不好被三寶A到,要記得一併請求「車輛交易價值貶損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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