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緣起
為慶祝群立法律事務所創立10周年,本所將於103年8月2日假高雄巨蛋展演場外空地,與國際職業婦女協會(英文縮寫簡稱:BPW)共同舉辦相關慶祝活動。而為讓民眾能進一步認識群立法律事務所,以及瞭解日常與民切身相關之法律知識,本所除了精心準備宣導文宣以外,更特別號召具攝影專業及對法庭劇有興趣之人士,協同企劃拍攝並介紹本事務所的環境及成員。因此,遂訂於103年6月21日上午9時,借用址設小港區之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模擬法庭進行當日的拍攝工作。
貳、花絮
6月21日早上8點半左右,筆者初乍來到高雄市立空中大學,並搭電梯直達五樓的模擬法庭,巡視四周發現其設備新穎與環境乾淨,法庭內擺設原則上與法院實際配置類同,惟仍有部分位置的配設略異於法院,諸如法庭內書記官與通譯之位置,前者通常位於審判長的右下方(以法官角度而言),而後者則位於審判長的左下方;恰巧模擬法庭內的配置正好相反。為符合訴訟程序進行的實際情形,筆者遂於開拍前提醒工作人員協助更換位置。當日劇組成員除了編劇兼導演林信樺外,演員部分則有所長丁玉雯律師任教於高雄市立空中大學的學生群,特地犧牲周休假期熱心前來配合演出。
上午場係開拍編劇林信樺所精細設計的法庭劇,主要內容為描述男主角開立本票幫朋友借款債務供擔保,因該名朋友未如期清償以致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並進而聲請強制執行,男主角名下之不動產遂遭法院查封,男主角因而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然男主角於第一次開庭程序中,因對法律不甚瞭解而遭受命法官指責,故於庭後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關於劇中演員組成部分,法院人員有受命法官、書記官及通譯;而當事人除兩造外,債權人方另有委任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債務人方則是較為劣後始委任律師。礙於多數擔任演出之人員未曾進入法院為訴訟,而缺乏實際的經驗致不清楚訴訟程序如何進行,筆者於是提供協助以順利將法庭劇與實相符的展現出來,例如兩造當事人進入法庭就座的位置及座位上的實際擺設等,因模擬法庭內當事人座位上有擺放茶水杯,雖然非常貼心但與實情未合,此部分筆者即請工作同仁將之撤離。
以上,於正式開拍前編劇兼導演林信樺皆先與筆者溝通確認後,方開始安排演員進行拍攝。席間,筆者深感參與影片拍攝的人員個個具有表演天分,對於導演的指示皆能臨場揣摩而完美呈現效果;此外,因法官地位崇高且嚴肅印象深植民眾心中,不少劇組人員適逢此次機會利用空檔時間,紛紛穿上法官袍並模仿司職審判工作的法官以拍照留念。
下午場則是轉往群立法律事務所進行第二階段拍攝,主要內容為介紹本所環境及設備,並宣導本所提供舒適及隱密的空間俾利與當事人討論案情;本所訴訟卷宗皆為縝密有序的專案歸檔,有著和藹可親的助理人員接待,以及能細心傾聽委任人陳述的律師提供專業法律服務。又本所為倡導預防法學與灌輸民眾防患未然之理念,每年至少舉辦八場涉及各行領域的專業講座,以教授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民生議題,及其中所牽涉的法律知識;並定期進行訴訟實務課程的教育順練。尤其,群立法律事務所乃為台灣中南部首創導入國家ISO程序認證的事務所,詳實進行程序控管以保障客戶權益,進而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提升委任人對律師的信任度,並讓其隨時掌握訴訟之最新進展,開創律師界與法律服務業的全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