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方法院參訪心得
*陳柏愷
104年6月12日下午,本事務所與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律實務課程之學員們一同前往高雄地方法院,由訴訟輔導科科長帶領我們進行實地參訪。
除了介紹高雄地院的地理環境、基本配置等,科長也分享了許多法律上的經驗,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法院的「功能」。一般人大都認為,國有國法,一切紛爭總有法律可以解決,不論是伸張正義、保障權益,甚至洗刷冤屈,只要是法律上規定人民享有的「權利」,法院都應該幫人們做出最好的決定。然而,法院其實只是一個讓人民主動「爭取權利」的場域。這讓我想起了大一時曾拜讀過德國法學名家耶林所著、薩孟武教授翻譯之「法律的鬥爭」一文,其文末提到:「法律不是民人從容揖讓,坐待蒼天降落的。人民要取得法律,必須努力,必須鬥爭,必須流血。」要一般人們遇到紛爭時,親自鑽研法律,已努力爭取自己的權利,實屬強人所難,而這就是法律工作者的職責所在;法律工作者們透過法律的「鬥爭」,幫當事人爭取應有的權益,這是法律工作者的天職,也是每天應該砥礪自己的座右銘。
不過,再複雜的法律紛爭,最終還是必須有一個判斷,從觀賞之影片「殺夫疑雲」中,也可以看出,法官在面對一個案件時,會遭遇如何各說各話的情形。如同科長影片結束後所言,過去的事情,就像摔成碎片的玻璃杯,但碎片會隨著時間消逝。法官面對事件或案件的判決,往往是人在做神的工作。這也是法官這個職位之所以重要且艱難之所在。接著前往法庭旁聽時,也可以看到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是如何詳細詢問並於適當時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以求盡量還原事實。
一個下午的參訪,收穫良多,體認到法律所背負的重量,也充實自己對法律工作的熱情。
*作者為群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本所所長丁玉雯律師(右三)與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學生及同仁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