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立104年度第二次講座
■「半天搞懂英語學習」-主講人:林東澤老師與全體貴賓合影
「半天搞懂英語學習」-主講人:林東澤老師
104年3月14日
*賴俊佑
本次講座很榮幸邀請到林立補習班創辦人林東澤老師講授英語學習的技巧,目前其亦擔任本所外事部的顧問,對英語教學擁有相當豐厚的經歷。林老師所準備的講義內容雖然精簡,但是每項說明卻都是累積許久教學經驗,字字皆屬箴言。課程一開始,林老師便道破台灣社會早期學生為準備聯考的八股學習法,根本是錯誤的學習方式,一堆人本末倒置地先從讀跟寫開始學習,反而最基本的聽與說則因為非屬考試範圍,故不受學校及學生的重視,形成英文的考試成績非常優秀,但是如實際運用卻無法流暢地與外國人交談的一種現象。
有鑑於此,林老師利用短短的一個半小時的時間,主要先糾正時下台灣人學習英語的錯誤觀念後,再點出英語學習的正確方法,其認為坊間英文補習課程及教材琳瑯滿目,不過多數人卻是耗費金錢跟時間在「用不到」的東西,學習順序更是本末倒置,尤其所謂「終生學習」乍看之下似乎花一定金錢即能獲得永久學習,然實際上卻是終身學不會,難怪要終身學習。
台灣人自小為應付考試只會閱讀英文,或許寫作部分還稍微可以,然無法聽及說。對此,林老師進一步表示依照人類學習母語的歷程,幼兒開始學習時一定是先純粹聽父母說中文或閩南語,經日積月累後始慢慢地會開始說簡單的辭彙,接著才會說完整的句子。所以,正確的學習英語方式即應該依此原則,並讓聽與說同步進行訓練,時常唸英文給自己聽,讓腦中產生英文的聽力記憶。而一般英文聽力學習效果無法維持的原因,林老師認為可歸納出以下五點原因:(1)欠缺聽力的記憶;(2)耳朵長期處於音盲或弱聽狀態;(3)錯誤學習順序,先看文字後聽音;(4)單字量不足夠;(5)心理層面因素,對英文聽音有恐懼。
林老師講授至此,立即對學員做起聽力測驗,播放一段內容主要為討論伊波拉病毒的英文對話,第一次先讓全體學員聽完一遍後,詢問大家究竟聽懂哪些部分,其中有學員表示比較聽得懂句子最後面的單字。就此現象,林老師馬上提醒其實要聽得懂英文句子,首要應該仔細聆聽第一個單字方為關鍵,並提供其獨門的林立英文學習法供學員參考,分別為:(1)先聆聽聲音,後學習文字;(2)背單字,操練單字的語言;(3)全英文聽句子、段落或文章,重複聆聽多遍,聽出會的單字語音,陌生音先放著;(4)研讀陌生音的單字。
另外,有關英文文法的學習,林老師開宗明義強調文法其實不會太複雜,只要緊抓著一個原則即「一個英文句子只有一個動詞,除非有連接詞」,例外就是句子裡有使役動詞的情況。林老師表示緊抓住上開文法要領,則英文文法已經學會了一大半;又其中比較困難的部分應屬關係代名詞,它的性質為連接詞加代名詞的合體,例如that,因其類型變化多元,造成一般人於學習上較難正確掌握。
最後,林老師補充說明於英語學習上,其實單字背誦是一門不簡單的課題,因為英文屬雜種語言且一字多義,而且迄今陸續再創造新的詞彙。然而,雖然英文單字眾多繁雜,惟仍可透過將詞彙分解為字首、字根及字尾等部分,進而掌握其所代表的主要意義後,即能迅速地累積單字記憶數量。
筆者聽完以上講座後獲益良多,尤其聽林老師談論到台灣人錯誤學習方式的時候,自己其實非常感同身受。因為在筆者的求學過程中,英文實力最強的時候應該是大學聯考那個階段,進入法律系就讀後除大一通識課程曾再接觸英文外,其餘法律教科書皆為中文版,幾乎沒有機會再碰觸英文,參與本課程讓筆者重溫高中時代的英文學習,令人回味無窮。不過就實際層面而言,處在目前專業分工及國際化社會下,執業律師的確有必要將英文列為應具備的語言能力,倘若接案類型屬外國人於台灣進行訴訟時,始能毫無障礙地與當事人進行溝通,而增進彼此間的信賴感。因此,本次講座深深提醒筆者,該是重拾英語書籍的時刻,好好訓練與增進自己英文能力,將它成為自身不可或缺的溝通工具。
*作者為群立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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